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褚思雨 通讯员 种滨
“保证金能够及时退还,正好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近日,济宁市任城区委巡察整改评估组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分中心评估巡察整改情况时,和前来办事的企业负责人赵先生进行了交流。
今年以来,任城区委巡察机构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坚持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巡察期间,有企业向巡察组反映,“投标保证金交了快半年了,到现在还没退回来”。了解到这一情况,巡察组走访了有关企业、调阅相关资料,发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分中心确实存在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及时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
经分析研判,巡察组将此问题纳入立行立改事项,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分中心进行了反馈,并跟进督促整改。该中心及时核查应退未退保证金项目清单,发现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投标结束后未及时操作系统,造成项目流程停滞或缺乏投标人具体信息,导致若干项目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退还。
查明原因后,巡察组督促任城分中心尽快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主动联系投标人,有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任城分中心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先后对支付审批等3项制度进行完善,及时补齐短板。
据了解,今年以来,任城区委巡察机构累计督促完成企业服务管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修缮、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立行立改事项44个,切实解决优化审批程序、农田灌溉排水、照明设施安装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有效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巡察立行立改工作,该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办法》,对立行立改事项的类型范围、确定程序、移交督办、成效评估等进行规范。整改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整改结束后,巡察机构将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纳入整改成效评估,及时验收并汇报整改情况,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真正改到位。
(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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